简要说明
RoHS指欧盟2011/65/EU指令,限制在电气电子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物质。
什么是RoHS指令?
RoHS是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(有害物质限制)的缩写。2011/65/EU指令规定,电气电子设备中某些物质的含量不得超过规定的最大浓度。这些物质包括铅、汞、镉、六价铬以及阻燃剂多溴联苯(PBB)和多溴二苯醚(PBDE)。授权指令(EU) 2015/863又增加了四种用作增塑剂的邻苯二甲酸酯。
最大浓度针对均质材料,即零部件的单一材料,而非整机;镉的限值低于其他物质。对于技术上尚无替代方案的某些应用,指令附件中规定了有期限的豁免。合规是合格评定的一部分,通过CE标志和欧盟符合性声明加以记录。
备件适用特殊规定:用于维修或再利用某些较旧设备的备件可能属于豁免范围。RoHS应与化学品法规REACH((EC) No 1907/2006)相区分,后者对物质进行普遍规范,与产品类型无关。
维护与采购实践
对于电气电子设备的备件,应确认是否有制造商的RoHS符合性声明,或是否适用豁免。个案中以主管机关的解释为准;本条目不构成法律咨询。
同义词和缩写: RoHS 2 · RoHS 3 · 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 · 有害物质限制指令 · 电子电气设备有害物质限制
常见问题
RoHS与REACH有什么区别?
RoHS仅适用于电气电子设备,并限制其中一份确定清单上的物质。REACH即(EC) No 1907/2006法规,对化学物质的注册、评估、授权和限制进行普遍规范,也涵盖各类物品。因此,一个产品即使符合RoHS,仍可能因REACH产生信息传递义务,例如涉及高度关注物质时。
RoHS限制哪些物质?
受限物质包括铅、汞、镉、六价铬、多溴联苯(PBB)和多溴二苯醚(PBDE)。授权指令(EU) 2015/863又增加了邻苯二甲酸酯DEHP、BBP、DBP和DIBP。因此清单共包括十种物质,每种物质在均质材料中都有最大浓度限值。
RoHS 2和RoHS 3指的是什么?
RoHS 2是对取代第一部RoHS指令的2011/65/EU指令的常用称呼。RoHS 3则常指通过授权指令(EU) 2015/863增加四种邻苯二甲酸酯的扩展。从法律上讲,它并非独立的第三部指令,而是对2011/65/EU的修订。
备件必须符合RoHS吗?
原则上,限制同样适用于备件。但指令规定了豁免,例如用于维修在相应限制生效前已投放市场的设备的备件。是否适用豁免取决于个案;具有约束力的是主管市场监督机关的解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