简要说明
寄售库存是设在客户处的库存,货物在领用前归供应商所有,领用后才开票结算。
什么是寄售库存?
在寄售库存模式下,供应商把货物存放在客户场地内或其附近。客户按需领用,报告领用情况,然后才收到相应发票。在此之前,资金占用由供应商承担,而客户可以随时取用。合同中尤其需要约定所有权、风险承担、保险、盘点、报告方式、最低和最高库存,以及未用货物的退回。
需与供应商管理库存(VMI)区分:在VMI模式下由供应商管控库存,但所有权通常在交货时即转移。两种模式可以结合使用。
在欧盟内部设立跨境寄售库存时,需要注意增值税规定。自2020年起对此有一项简化规定,在德国通过《增值税法》(UStG)第6b条实施,该规定与记录和申报义务挂钩,应进行税务审查。
维护与采购实践
对于备件,该模式尤其适用于价格昂贵、消耗不规律的关键零件。客户既能保障可用性,又无需预先付款。
同义词和缩写: 寄售仓 · 寄售仓库 · VMI寄售 · consignment stock
常见问题
寄售库存与供应商管理库存(VMI)有什么区别?
关键在于所有权转移。在寄售库存中,货物在客户领用之前仍归供应商所有,领用后才开票。在供应商管理库存中,虽然由供应商管控库存和补货,但所有权通常在交货时转移。两种模式可以结合,例如由供应商管理的寄售库存。
寄售库存有哪些优缺点?
对客户而言,资金占用和订购工作量下降,同时零件可立即取用。供应商则以此保障销量和紧密的客户关系。缺点包括领用申报和盘点带来的管理工作量、出现短少或损坏时需要协调,以及责任和保险问题。对供应商而言,这种模式还意味着资金占用和货物未被消耗的风险。
寄售库存合同中需要规定哪些内容?
典型内容包括物料和数量、最低和最高库存、所有权保留、风险转移和保险、领用的申报渠道和期限、盘点规则、结算方式,以及合同终止时未消耗货物的退回。跨境库存还涉及增值税问题。具体安排应与税务和法律顾问协商;本条目不能替代针对具体情况的专业咨询。